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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:新住民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後應注意稅務事項。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銅鑼鄉戶政事務所

新住民於取得國民身分證前, 倘於國內領有所得時,扣繳義務人皆以移民署配發之「定居證」予以辦理扣繳申報,於次年辦理綜合所 得稅結算申報時,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查調之所得清 單,致有資料顯示不完整或查無資料之情形。故新住民取得國民身分證時,應儘速通知扣繳單位(如:聘僱公司、存款帳戶之金融機構)更 新基本資料,若於本國有創設事業,須至該事業所轄稽徵 機關辦理變更負責人資料,以維自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