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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門牌釘掛宣導》---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銅鑼鄉戶政事務所

★門牌申請人資格  

1)現住人(指設籍於同一地址者):請攜帶身分證正本、規費60元。

   (2) 房屋所有權人:請攜帶建物權狀或最近一期完稅房屋稅稅單、身分證正本、規費60元。
        如委託他人申請,應另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

★門牌應釘掛正門左上方或明顯易見之適當位置。

★已編釘之門牌不得任意拆卸或改釘掛在其他建築物上,補發門牌時應確實釘掛在原建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