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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獎勵生育,11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新生兒,每名發放新台幣2萬元。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銅鑼鄉戶政事務所

領取條件:1.新生兒於114年1月1日(含)以後出生。
          2.新生兒父或母已設籍本縣持續6個月以上,且申請時仍設籍本縣者,(懷孕滿20周死胎及自然流產之婦女亦同)。